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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职人员一般不能享受村里拆迁土地补偿费。农村土地补偿费是基于村民集体成员身份,对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所给予的补偿。国家公职人员若其户籍已从原村集体迁出,不再具有该村集体成员资格,通常不能参与分配。判断是否能享受,关键看其是否仍保留村集体成员身份。若因上学、就业等正常原因将户口迁出,但未改变其与村集体的紧密联系,如仍在村里居住生活、参与村集体事务等,在一些情况下经村集体讨论同意,可能仍可适当分配。 展开
2025-09-17 17: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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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职人员能否享受村里拆迁土地补偿费,这一问题较为复杂。一般来说,如果国家公职人员的户籍仍在村里,并且其在村里拥有合法的土地权益,比如有承包地等,那么在符合相关拆迁补偿政策规定的情况下,是有可能享受村里拆迁土地补偿费的。比如,其承包地被纳入拆迁范围,按照补偿标准,应给予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用,这种情况下他就有权利获得。但要是国家公职人员已经通过合法程序将户籍迁出,并且不再享有村里的土地权益,例如已转 展开
关于国家公职人员是否享受村里拆迁土地补偿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国家公职人员是否享受村里拆迁土地补偿费,需分情况来看:1. 如果其户口仍在村里,且在村里有合法的房屋及土地权益,那么一般应当享受拆迁土地补偿费。因为其作为村集体成员,依法享有相应权益。2. 若其户口已迁出,不再是村集体成员,通常不能享受村里的拆迁土地补偿费。但如果其在村里的房屋是通过合法继承等方式取得,且符合相关规定, 展开
1. 一般情况下,国家公职人员如果其户籍仍在村里,且在村集体中享有相应权益,是可以享受村里拆迁土地补偿费的。2. 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若公职人员虽有公职身份,但未因该身份丧失其在村集体的成员资格,比如未将户籍迁出等,就有权参与分配。3. 然而,如果公职人员因特定原因,如已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其他稳定住房保障,并且明确放弃了村集体成员权益等,可能会被认定不享有拆迁土地补偿费。具体是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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