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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把配偶名字加到房产证上,一个月冷静期后如何办理离婚?

我们上个月15号去办离婚手续时,把女方的名字加到了原本只有男方名字的房产证上。现在一个月冷静期快到了,接下来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这个房产变更会影响离婚流程吗?
ask2633080569|2025-09-12 11: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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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435116397

离婚冷静期内对房产证进行加名操作需要谨慎处理。房产证加名意味着将配偶登记为共有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视为对配偶的赠与,一旦完成登记手续,房产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冷静期结束后若双方仍决定离婚,该房产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办理离婚时,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属,然后凭协议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房产分割方式。 展开
2025-09-12 23: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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