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危房拆迁,女儿已经出嫁,家里只有一个老人还有小夫妻和孙女也就是祖孙三代人按照家里人头分得一套房子现在老人女儿要来分房产是否合法?
97年危房拆迁,女儿已经出嫁,家里只有一个老人还有小夫妻和孙女也就是祖孙三代人按照家里人头分得一套房子,当时房产证是写了老人名字,户口是一家三口和老人,现在老人去世多年,房子是老人的儿子和好孙女住,现在老人女儿要来分房产是否合法?
其他答案
这种情况需要结合拆迁政策和家庭实际情况来分析。拆迁补偿通常以房屋产权或户籍人口为依据,若当时拆迁协议明确按户籍人口分配,且女儿户口已迁出,则可能不具备分配资格。但若女儿能证明对原房屋有出资或长期居住等事实贡献,也可能主张部分权益。 房产归属主要看产权登记,若房产证已登记为现有居住人(祖孙三代)名下,女儿要求分割缺乏直接依据。若房产证未办理或仍登记在老人名下,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在老人过世后有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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