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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用房子抵债,24年破产重组后算普通债权合理吗?

2021年开发商用房子抵债给我,2024年破产重组时签了认购协议,现在法院把我的债权认定为普通债权,这样处理合法吗?想了解这种情况下债权认定的标准。
ask8476662090|2025-09-06 11: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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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476089457

用房子抵债后是否在破产重组中被列为普通债权,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21年已完成房产过户登记,且抵债行为未被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那么该房产通常不属于破产财产,债权人可主张物权。若仅签订抵债协议但未过户,或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撤销该抵债行为,则可能被列为普通债权。 认购协议的性质会影响债权认定。若协议明确为房屋买卖合同且已支付大部分房款,购房人可主张优先权;若被认定为借款抵押,则可能按普通 展开
2025-09-07 02: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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