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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们写了一张纸,说0.96亩地是我大姑姐的,没有公正,她可以享受土地的使用权吗?

我想问一下,当时我们写了一张纸,说0.96亩地是我大姑姐的,没有公正,但是有证人,但是户口她走了好多年了,她可以享受土地的使用权吗
ask3660532215|2025-09-02 12:5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751293761

若户籍已迁出且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她仍保留原承包地,但需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确认权益。您与她的书面协议可能被认定为“代耕协议”或“土地流转协议”,需结合实际履行情况(如是否支付流转费用、耕种年限等)判断。若户籍已迁出且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原承包地应由集体收回,书面协议因标的物灭失而无法履行。若大姑姐主张权益,您可能面临土地返还或补偿风险。若集体经济组织主张收回土地,您与大姑姐的协议可能因违反强制 展开
2025-09-04 14:07
来自北京市

ask1316758892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的解答非常详细,相信你已经对此问题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如果你还想再参考其他律师的看法,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2025-09-03 14:37
来自北京市

ask6822455917

关于土地权属问题,关键要看土地性质和使用现状。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通常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挂钩,需结合户口情况和当地土地管理政策综合判断。若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使用权一般归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集体户口人员通常无法直接享有使用权。那张未经公证的书面约定,在法律效力上存在瑕疵,不能单独作为确权依据。土地权属认定需以有权机关登记为准,建议到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该地块登记信息。若存在权属争 展开
2025-09-03 02: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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