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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男方买房登记女方名下,分手后能要回房贷吗?

谈恋爱时男方出钱买房但登记在女方名下,房贷也是男方在还。现在分手了,男方想把还贷的钱要回来,这种情况法律上支持吗?该怎么处理?
ask3539216778|2025-08-09 10: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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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518233956

恋爱期间购房涉及财产纠纷需谨慎处理。男方支付房贷但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借名买房"争议。从法律角度看,房产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原则上房屋所有权归登记方所有。但实际出资方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约定,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债权或产权。关于已偿还的房贷部分,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是男方直接向银行还款,需看资金流向是否明确;如果是转账给女方再由女方还款,则可能构成赠与或借款。建议 展开
2025-08-10 09: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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