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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公婆的安置房拆迁后登记在老公名下,离婚时媳妇能分吗?

婚前公婆名下的安置房拆迁后,回迁房产权登记在老公一人名下。现在要离婚,这套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媳妇有权要求分割吗?
ask6071486239|2025-07-16 10: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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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情况需要结合产权登记时间和婚姻关系存续期来判断。若拆迁安置房在婚后登记为丈夫个人名下,但拆迁权益来源于婚前公婆的房产,通常认为这是对婚前财产的形态转化,仍属丈夫个人财产。不过,若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或对房屋有出资装修等增值贡献,媳妇可主张对增值部分或相应补偿。 产权登记虽是重要依据,但法院会综合考察拆迁协议内容、权益来源及夫妻共同贡献等因素。若安置房面积因人口因素(如媳妇户口迁入)获得额外补 展开
2025-07-17 01: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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