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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拆迁协议但房产证被注销,导致安置房拿不到还贬值,能要求租户赔损失吗?

我家签了拆迁协议后房产证被注销,结果安置房拿不到,房子还贬值了。这种情况能让租户承担房屋占用费和贬值损失吗?想问问法律上该怎么处理。
ask4248031508|2025-07-02 15: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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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427885810

拆迁协议签订后房产证被注销属于常见行政程序,但因此导致安置房无法取得或贬值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若租户存在违约行为直接导致房产证注销(如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未报备),可依据租赁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但若注销行为系政府部门依规办理,租户无过错则难以索赔。安置房价值波动属于市场风险,通常不能归责于租户。建议核查拆迁协议中关于产权注销的条款约定,同时确认租户是否存在法定或约定的保管房产证义务。若租户未尽合理保管 展开
2025-07-03 03: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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