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公积金账户的钱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的问题
我和妻子一起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我是主贷款人,妻子是次贷款人。现在想用妻子公积金账户的钱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妻子登录公积金公众号后进行偿还,显示非主贷款人无法偿还。通过我的登录进行偿还,没有地方选择扣款账号,但是申请成功等待扣款,我想问下这种偿还模式可以通过我的这种方式提交并成功扣款吗?还是需要去现场办理,谢谢
其他答案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符合提前还贷申请条件的,主借款人即可提出提前还贷申请(只能由主借款人申请提前还贷),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划扣提前还款额。当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偿还提前还款额的,差额部分从次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划扣。如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偿还提前还款额的,不再划扣其他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贷条件及所需材料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 展开
2025-02-10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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