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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名下的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属于共同财产。根据相关规定,无论房产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无论是一方单方面出资购买的房产,还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都应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或财产分割时,这些房产应当按照夫妻双方的权益进行分割处理。因此,配偶名下的房产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AI整理生成 -
2025-02-06 01: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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