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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裁定书纠错不通知买受人,谁该负责损失?

法院执行裁定书有笔误需要纠正,但只送达给不动产登记中心未通知买受人,导致买受人遭受损失。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
ask5389314553|2025-01-21 14: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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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759433819

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执行裁定书纠错不通知买受人,导致损失的责任主要应由法院承担。在房产交易中,法院执行的裁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存在错误并且未通知买受人,导致买受人遭受经济损失,法院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买受人在此情况下可以向法院主张相应的赔偿权利。对于不动产登记方面,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登记内容的准确性对不动产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如果因为法院执行裁定书纠错未通 展开
2025-01-22 04: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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