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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到城市落户农村的宅基地怎么办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1. 一般情况下,已到城市落户的农村村民,其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可以继续保留。但如果房屋坍塌、灭失等导致宅基地无法使用,集体组织有权收回宅基地。2. 若该村民在城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且愿意退出宅基地,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可以依法有偿退出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补偿,补偿标准通常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 展开
2025-01-19 18: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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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到城市落户的农村宅基地,通常有以下处理方式:1. 若符合相关规定,可依法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等手续。将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条件的成员,转让后不得再申请新的宅基地。2. 若不符合转让条件,在房屋存续期间,权利人可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房屋的所有权。但房屋灭失后,宅基地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3. 一些地区规定,已落户城市的居民在特定情况下可保留宅基地,但不得翻建、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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