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
您好,我是深户,在深圳缴纳的公积金。配偶非深户,她在东莞缴纳的公积金。本人作为申请人,她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一起申请首套公积金贷款么?
其他答案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本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应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或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则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 展开
2024-11-25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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