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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门市归女儿所有,五年未过户,是否失效?

您好,我和老公已离婚五年,离婚协议将一间40平方米的门市归女儿所有,但五年未办理过户。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前夫配合过户呢?当时办理人员告知两年内未过户则失效,现在五年过去是否已失效?
ask2749189335|2024-10-28 14: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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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343672617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女儿所有,但五年未过户,不会导致协议失效。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未过户并不影响协议的有效性,只是在房产权属上尚未进行正式变更。如果要将房产过户到女儿名下,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如缴纳相应税费、提交必要材料等。办理过户手续后,女儿即可成为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 AI整理生成 -
2024-10-28 23:45
来自北京市
AI整理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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