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合同约定未拿到证有违约金可走法律程序吗?
你好,我们18年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位于梓潼县金柏林的安置房,合同规定未拿到房产证将产生违约金,但未约定时间。请问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呢?
其他答案
根据相关规定,房产交易中,安置房合同约定未拿到房产证的情况下是否存在违约金可走法律程序的问题,一般来说,安置房合同约定了未拿到产证需要支付违约金,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一方未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房产证手续,导致另一方受到损失,受损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受损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履行合同。但需要注意的 展开
2024-08-09 01:15
来自北京市
AI整理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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