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抵押权的问题
2000年3月20日,王某与李某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王某将自有住房租给李某,每月租金1000元,按月收租,租期2年至2002年3月20日止。合同签定后办理了登记手续,当日李某交付了押金和租金,此后李某按期交付租金。2000年6月,王某因欠张某20万元,又将房屋抵押给张某。合同约定,如王某不能在2000年12月底还债,张... 展开
其他答案
1.肯定可以将已出租的房屋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完全说明了这个问题。2。张某和王某无权可以收回房屋。理由很简单,租房合同未到期。3。张某和王某必须自己有一个更明确的协议,规定抵押期间,租金收入归谁所有。这个争议解决以后,由一个人出面要求对方付房租,如果对方仍不交,可以此为由,提起诉 展开
2007-06-20 14: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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