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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签卖房又签租房,算违约吗?

房东在6月29号签了卖房合同,7月2号又给我们签了租房合同,这算是房东的违约行为吗?
ask2682082913|2024-07-07 13: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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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房东签署卖房合同后又签署租房合同,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因为在签署卖房合同后,房东已经承诺将该房产出售给买方,而在此过程中再次签署租房合同,则涉及到同一房产的双重处置,可能导致合同履行的混乱和纠纷的产生。在法律层面上,签订另一份租房合同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卖房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从而构成违约。因此,建议房东在签署任何房产相关合同前,应审慎考虑各项法律规定,避免因此产生法律风险。- AI整理生 展开
2024-07-08 04: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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