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三十年前我申请的宅基地,因为没钱,另外一个人建的,说好我俩可以住!后来那个人办了房产证怎么处理这个案子?

三十年前我申请的宅基地,因为没钱,另外一个人建的,说好我俩可以住!后来那个人办了房产证,并把房子卖了!现在买房的办了房产证,把卖房的告了,把我列入第三人并要求我把土地使用权转给他,帮他办不动产权证!卖房的时候我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个案子
mxybill|2024-06-27 11:2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067306249

根据相关规定,您申请的宅基地由另一人建造并办理了房产证后,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和房产权的问题。首先,您需要核实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的具体情况,确认是否有您的名字在上面。若没有您的名字,建议您与持有房产证的另一人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或友好协商的方式,要求对方将宅基地使用权过户给您或者协商其他补偿方式。在处理此案时,建议您咨询当地房地产部门或法律机构,以获取更专业的建议和帮助。
2024-06-28 08:45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