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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赠送给子女,但未过户,产权证归谁?

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送给子女,但一直未过户到子女名下,此时产权证仍归原产权人所有吗?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ask1215387710|2024-06-07 18: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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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700200509

离婚后房子赠送给子女,但未过户,产权证归属的问题涉及到房产所有权和产权证书的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产权证书是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律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在房产未过户的情况下,产权证上的产权人仍然是原来的所有人,即离婚双方。因此,即使房子赠送给子女,但未进行过户手续,产权证仍然归属于离婚双方共同所有。如果需要确认房产归属情况,建议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确保房产权益清晰明确。- AI整理生成 -
2024-06-08 06: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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