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给别人签了买卖合同收了一部分购房款,后面又把房租出租给别人了租房的人怎么办?
拆迁安置房给别人签了买卖合同收了一部分购房款,后面又把房租出租给别人了,租房的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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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提供的安居房,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使用,不得私自出租。如果购房人将拆迁安置房出租给他人,租房人应当优先了解房屋的合法性和产权情况。租房人发现租住的房屋是拆迁安置房并且购房人违规出租时,建议租房人及时与购房人沟通,要求购房人解决问题。如果购房人无法解决,租房人可向相关部门举报,要求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购房人私自出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违法,租房人在合法权益受损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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