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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给别人签了买卖合同收了一部分购房款,后面又把房租出租给别人了租房的人怎么办?

拆迁安置房给别人签了买卖合同收了一部分购房款,后面又把房租出租给别人了,租房的人怎么办?
ask3685500397|2024-06-04 10:4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155035258

你好,详细与我们沟通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2024-06-07 11:43
来自北京市

ask4021875410

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仍然有租住的权利
2024-06-06 11:21
来自北京市

ask606114644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提问者描述很详细,律师也积极做了解答,其中部分律师解答详细可供参考。 但因为不同律师看法有所不同,请斟酌是否符合自己的情况,如有疑问,请继续咨询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2024-06-05 12:25
来自北京市

ask7600589528

根据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提供的安居房,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使用,不得私自出租。如果购房人将拆迁安置房出租给他人,租房人应当优先了解房屋的合法性和产权情况。租房人发现租住的房屋是拆迁安置房并且购房人违规出租时,建议租房人及时与购房人沟通,要求购房人解决问题。如果购房人无法解决,租房人可向相关部门举报,要求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购房人私自出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违法,租房人在合法权益受损的 展开
2024-06-05 08: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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