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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约定电器损坏责任,谁来维修?

甲方在租房合同中规定乙方在使用电器时出现损坏需负责修理或赔偿,现电器损坏,乙方拒绝维修并提出民法典。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对此有不同看法,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应该由谁来承担维修责任呢?
ask3955965206|2024-05-24 17: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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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约定电器损坏责任的维修责任一般由房东承担。根据相关规定,房东应当保证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承担因设施设备故障、损坏而影响租赁物品正常使用的维修责任。因此,若租房合同中明确约定电器损坏责任由房东承担,那么电器的维修责任也应由房东来承担。租户在电器损坏时应及时通知房东,由房东协调维修或更换电器。当然,具体责任划分还需根据租房合同的具体约定来执行,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024-05-25 08: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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