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房东租的房子,合同期内突然政府说要做防震加固工程,以至于有一段时间不能居住,怎么办
房东说是政府施工,属于不可抗力,不给补偿或者顺延租房日期,中介跟房东交涉也没结果,这种情况下,租房者只能自认损失吗?有没有大侠帮忙出出主意,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胜感激!
其他答案
中国的房地产本来就是政府,开发商,投机贼催生出来的杂种!它没爹(跌)。大家都在找他的爹。国家的数据都是拿来忽悠百姓的,北上广等一线城市郊区,地段不好的地方是跌了点。看看二三线及一些精品城市,不跌反涨。国家的空头政策出来后,开发商只是降低了拿地的幅度。政府的口号:搞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没说不能搞死百姓呀! 房地产搞活了,百姓累死了!!中国房地产就是扯蛋,政府扯开发商,开发商扯投机贼,投机贼扯老百姓 展开
2013-08-24 22:47
来自北京市
赞(1)点赞赞(1)举报
这个不可抗力因素一般出现在新房交房时,就是因不可抗力因素延迟交房的情况下,开发商延迟交房时合法的,还从没听说过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我自我感觉应该是顺延你的租房时间,不能自认损失,从道德上讲应该是这样的,具体法律上你还是咨询下律师吧!不要再跟房东费口舌了。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