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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后,教委发布通知,可以以重大情势变更为理由,解除合同吗?房子还没过户,已经交了定金。

ask2224973567|2024-02-22 17: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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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买卖房屋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如果教委发布通知涉及到重大情势变更,您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在此情况下,您应当及时向卖方提出书面解除合同的意向,并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同时,您还应当协商处理已经支付的定金事宜。由于房子还未过户,双方可以商议是否退还已支付的定金,或者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购房合同的解除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在 展开
2024-02-23 07: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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