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为配偶关系的,提取额度不划分比例
本人共同购房人为配偶关系,以前提取额度比例为50。新规出来后发现“产权人为配偶关系的,提取额度不划分比例”,那么我要如何通过线上办理取消这个提取额度比例呢?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进行办理?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您需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提取变更申请表》预约到银行网点办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1-10 14: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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