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同时,已告知咨询人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3-10-12 14:54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