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已告知咨询人申请生育审核不通过的具体原因,并指引咨询人按要求填写信息重新提交 展开
2023-09-04 14: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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