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规定,用人单位申请补缴社会医疗保险费的,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申请补缴两年以外医疗保险费或个人缴费人员申请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市社会保险机构不予受理。关于养老保险缴费的问题,建议咨询社保部门。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3-08-18 14:57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