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一、办理结婚登记时,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身份证件: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当事人双方均非广东省户籍居民,至少一方需持有深圳有效居住证。因故不能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二、当事人提交的户口簿,应当包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有按照规定加盖的户口专用章和户口登记的日期。1.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 展开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一、办理结婚登记时,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身份证件: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当事人双方均非广东省户籍居民,至少一方需持有深圳有效居住证。因故不能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二、当事人提交的户口簿,应当包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有按照规定加盖的户口专用章和户口登记的日期。1.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2.当事人提供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表)包含户口住址、当事人个人信息、户籍专用章等内容的,可不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户口在迁移期间的,当事人应当先办理落户手续,领取户口簿,再办理结婚登记。三、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四、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补领结婚证的,提交双方合影照片3张,大小为2寸(宽5.3cm×高3.5cm)。如您仍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拨打深圳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详询。深圳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时间及联系方式请您点击以下网址查看: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