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一、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四十八条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二)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三)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 展开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一、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四十八条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二)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三)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二、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十八条按照国家规定在其他地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三、根据医保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申请办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如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也可办理临时异地就医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该种备案类型按办法第六十六条享受待遇。省内跨市临时异地就医的,参保人无需办理备案,可直接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金融社保卡到省内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医,实现直接结算。已根据深圳市医保办法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住院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在非联网平台医疗机构发生的或因其他特殊情形发生医疗费用且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基本医疗普通住院费用,需本人先行支付,并在费用发生后一年内凭相应材料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异地就医备案及零星报销申请途径:①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申请;②深圳市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四、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四十五条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缴交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单位、参保人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五、关于珠海大学生医保能否购买的问题,请咨询人联系珠海学校或医保部门咨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