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21号)、《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深医保规〔2023〕1号 展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21号)、《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深医保规〔2023〕1号)有关规定,对于就诊医疗机构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为“急诊”的,参保人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已备案,其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本市就医支付比例的90%直接结算,异地门诊医疗费用使用个人账户余额直接结算,余额不足的由个人支付。如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未能直接结算,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后,可在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深圳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报销比例为本市就医支付比例的70%。报销可以到深圳市各街道的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提交资料,如暂时不便返深的,可通过线上2种方式之一自主申请办理:1.电脑端:打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建议点击“省政务服务网认证入口”扫脸认证登录)→医疗保险→申请市外就医的住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预审核,阅读提示并按照页面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2.移动端:手机微信进入“深圳医保”公众号→掌上政务→个人业务办理→输入账号密码登录→申请市外就医的住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预审核,阅读提示并按照页面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参保人通过以上任一种方式申请预审核通过后,请按收到的短信指引寄送纸质报销材料。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