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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住房公积金每月提取商贷部分后仍有剩余,能否继续提取用于提前还贷

房产证是夫妻两人名字(购买时未婚),贷款方式为组合贷,由女方个人名义贷的款,女方公积金每月抵扣公积金贷款部分,男方的公积金每月提取用于偿还商贷部分,男方公积金每月提取偿还商贷部分后仍有较多剩余的公积金,能否一次性提取用于提前偿还贷款?可以的话,是否指定只能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还是可以提前偿还商贷。提取次数是否有限制?
ask7321388069|2023-05-10 07: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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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168927696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提前还款业务无次数限制。申请提前还款业务指引如下: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一)办理流程1.一次性归还本息一次性归还本息(即提前还清)的还款日根据借款人的需要进行选择,当次提前还款不成功,可在下次再申请。(1)网点申请:借款人提出申请(所有共同借款人均需到场签字同意)→受 展开
2023-05-11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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