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楼违规改建成群租房事宜
尊敬的龚市长您好! 本人反映, 我在绿洲广场办公,该AB座属于办公楼商用性质,22年8月以来很多二房东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比如B座某室,将90平米的办公室装修隔成8-9间的小房间,再违法转租给个人,甚至有外卖小哥10多人群居在一个单间里,人员混杂,安全和卫生状况堪忧。 本人认为,这种单间违法改建成群租小间的行为已经违法房屋... 展开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的回复: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谢xx同志: 您反映的信访事项本机关已受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绿洲广场违规改建成群租房事宜。 经了解,相关部门已前往白玉路137弄绿洲广场勘察,确认该处有住人行为。根据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规定,仅可在住宅性质的房屋范围内认定群租行为。该处为商务楼,反映事项则认定为擅自改变房屋 展开
2023-05-11 14:55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