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关于房产证与购买合同中的一项条款

我于2005年7月取得房产证,产别是私有产.该房是我公司执行北京向职工出售共有住宅楼房的价格的通知卖给职工个人的.在与公司的购房合同中有一款规定:如果购房人在五年内离开公司,则公司按原房价购回.我现在很有可能要辞职,请问如何规避此条款??谢谢啊
老老学究|2007-06-19 11:38

其他答案

小小西北浪

应该找专业律师,否则会出现很多纰漏
2007-06-19 11:43
来自北京市

巧笑倩兮儿

这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是有道理的,按理你就应该还给公司。你可以先在公司干到5年,或者跟公司领导讲好,否则公司会起诉你的。
2007-06-19 11:43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