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989年,国土【籍】字第73号文件《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其中的内容到现在是否依然生效
本人有一块三四十年代祖先遗留下来的老屋地,是没有土地及房屋证的。当年因被洪水浸而搬迁到隔离居住后,一直没有再建房屋,成为了荒地。后来因为年代变迁,此地由我爷爷开荒种植保管,直到现在。现我拥有此地三四十年的保管权。请问依据法律此地是否属于我?并且是否可以向土地部门申请审批建房?
其他答案
:楼主看这个:《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3月1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发布里面对《土地管理法》颁布前后如何确定土地权属问题进行了细化介绍
2010-07-15 18: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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