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或异地转诊就医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按照深圳市医疗保险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享受直接结算医保待遇。其中参保人在跨省异地发生的高血压、糖尿病医疗费用(需在我市定点社康机构签约家庭医生、有签约病种信息),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跨省异地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包含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 展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或异地转诊就医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按照深圳市医疗保险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享受直接结算医保待遇。其中参保人在跨省异地发生的高血压、糖尿病医疗费用(需在我市定点社康机构签约家庭医生、有签约病种信息),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跨省异地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包含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需在我市具备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90%不等(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跨省异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使用个人账户余额直接结算,余额不足的由个人支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跨省就医直接结算按照本市就医支付比例的80%支付;跨省异地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均使用个人账户余额直接结算,余额不足的由个人支付。目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不支持药店购药,参保人在异地的药店购药不能直接结算或申请费用报销。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