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收房验房>验房> 问题详情

业主来办理交付手续,说房子还有瑕疵,不交付房,开发公司以过质保期为由不负责维修?

请教一个问题:合同约定06年交房,交付方式为报纸公告。当时业主未办理交付手续,但期间来看过房子,说过部分质量问题吗,开发公司也修理过,现在2012年,业主来办理交付手续,说房子还有瑕疵,不交付房,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开发公司也以过质保期为由不负责维修,问开发商时候负责保修?有何法律文件规定!
IP探索者|2013-08-25 12:0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赵彬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找**反应,如果赔偿到位也可以让他拆
2014-11-29 06:20

梁磊磊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肯定是没问题的,看看朴智星就可以想象得出来,朴智星还不是绝对主力呢!
2014-08-30 20:35

znna

房子质量问题和物业管理没关系。除非能证明质量问题能影响他入住。但这种问题并不是质量问题。而且房子修好后,他有没有来看过、验收过?提出索赔没有?他自己也有责任的。你可以大胆放心的告诉他,房子质量问题是开发商的问题,但是不能拖欠物管费,不管他收不收楼,这也是应该他向开发商提出拒绝收楼的要求,而不是物管处。他可以在2006年的时候提出房屋影响入住要求开发商赔偿并支付物管费的要求,但是他错认为物管费和开发 展开
2013-08-25 12:13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