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一、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或婚姻登记证上的个人信息与现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个人信息不一致的,可以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二、您预约的时候请点击“补领结婚证”区域。三、补领婚姻登记证应提供的材料(一)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 展开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一、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或婚姻登记证上的个人信息与现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个人信息不一致的,可以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二、您预约的时候请点击“补领结婚证”区域。三、补领婚姻登记证应提供的材料(一)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香港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证明材料1.加盖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或《档案遗失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2.如有证件信息或人员身份变更,导致现持有的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与结(离)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或身份证件信息与婚姻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具体办事材料请咨询户口所在地或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三)照片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供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如有需要,您可拨打深圳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咨询,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您可点击以下网址查看:http://mzj.sz.gov.cn/cn/ywzc_mz/hydj/bmxx/content/post_2947468.html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