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门诊使用统筹基金的意见
前几天提出的问题的答复收悉,感谢及时答复。 现就已经备案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无法享受深圳市自12月份实行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规定,提出以下意见参考。 一是这类人员仍然按照12月份以前的额度划入个人帐户金额(仍仅于已经备案的)。 二是允许这类人员仍然可以将门诊发票审核后寄回深圳报销,按新政策的比例给予将应付金额划入个人帐户。... 展开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按照国家、广东省统一部署,我市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对于相关的待遇正在按计划分步完善。首先,2022年底前先行对住院和门诊特病的异地就医待遇进一步完善,同时,在市内实施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门诊共济保障,接着,加快修订《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新的医保办法实施后,将实现各类参保人市内、市外普通门诊待遇的一揽子调整。所以,当前我市各类参保人的异地就 展开
2023-01-17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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