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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缴交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在外省住院自费结账的费用可以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带身份证、发票、清单、出院记录到深圳任一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申请报销,或者关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掌上政务/个人业务办理/人脸识别登录/市外就医医疗费用报销,按要求上传报销 展开
2022-12-12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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