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2021年10月1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相应业务申请条件,可在三年内申请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及生育津贴。二、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 展开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2021年10月1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相应业务申请条件,可在三年内申请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及生育津贴。二、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三、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受理条件:在异地发生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未能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用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材料:1.职工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者社保卡);2.原始收费凭证(需盖医院公章);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需盖医院公章);4.门诊病历/出院小结(需盖医院公章);5.计划生育证明;6.参保人本人深圳银行账户;职工未就业配偶申请生育待遇的,除前款规定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7.参保人未就业配偶身份证;8.结婚证;9.未就业配偶失业登记证明。报销途径:①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申请;②深圳市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申请。四、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1.产前检查: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2.单胎顺产:2700元;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