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天数究竟如何规定?
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面的搜索相关的主题时,在2017-09-30有一个“(女职工劳动保护类)产假天数有何规定?”的常见问题,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深圳市女职工产假假期规... 展开
其他答案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你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另外,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 展开
2022-11-15 14: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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