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使用第二辆车(限纯电)的增量指标
您好 本人今年购买一辆深圳牌混动小汽车后,又申请并持有了深圳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这是根据了《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现在未使用的指标有效期不足两个月了,但是由于个人财务突发原因,无法在指标有效期内及时完成购买。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如果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展开
其他答案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交通运输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指标的申请类型是您自行选择的,请您认真选择申请类型。指标有效期6个月,逾期未使用视为放弃,增量获得的混动小汽车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指标不使用不会造成任何影响,过期后可再次重新申请。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指标有效期为六个月。指标获得者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 展开
2022-10-28 14: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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