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规定,参保人申请享受门诊大病待遇的,应向市医保机构委托的医疗机构申请认定,认定后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办理备案的一档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二档、三档参保人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参保人申请,由市医保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其中 展开
2022-10-19 14: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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