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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住院医药费报销的问题

你好。我于3月16号因脑腔隙梗和高血压病入住上海市九亭医院(二类乙等,我已经异地医疗备案)住院治疗,于3月2号出院。 此次住院共花费14354.32元,其中我个人现金支付5759.65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594.67元。 扣除我应自负的350元伙食费,扣除按深圳市规定(此为网查)异地住院报销400元起付线的金额,我应报销的... 展开
ask6928864665|2023-03-03 07: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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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489067464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相关规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政策。就医地目录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待遇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时执行参保地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就医地管理是指参保人 展开
2023-03-09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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