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您通过政府在线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营业执照丢失或损坏,申请人申请补领的,企业登记机关不再指定报刊声明作废,由企业按照自主公示、自负其责的原则,在商事主体注册登记系统办理“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企业填报并确认公示后,将会自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流程:请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首页-商事主体登记注册 展开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您通过政府在线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营业执照丢失或损坏,申请人申请补领的,企业登记机关不再指定报刊声明作废,由企业按照自主公示、自负其责的原则,在商事主体注册登记系统办理“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企业填报并确认公示后,将会自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流程:请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首页-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办理入口-通过统一认证方式登录(使用个人账户登录)-进入个人中心-点击“我要申请”-全部事项-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点击“办理”—在正副本下拉框选择遗失毁坏的营业执照副本类型—点击【保存并公示】—点击【确认公示】。因您此次有变更业务,变更后需换发营业执照,故在变更页面,填写完相关变更信息时,再把补照前面的【关闭】按钮打开,预约时间前往窗口同时提交补照材料,变更流程: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办理入口—统一认证登录(使用个人账户登录)—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右上角的“我要申请”—商事主体变更(备案)登记、增补营业执照—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