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一)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二)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及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答复,同时 展开
2022-09-19 14: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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