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育儿假咨询
您好! 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94号公告,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十八点、增加一款,作为第三十条第二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问用工...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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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7 14: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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