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3月21日下发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粤医保规〔2022〕4号),我市医保部门配合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已于2022年4月底开通我市省内跨市生育医疗直接结算功能,并于2022年8月初上线省内异地就医生育保险备案功能,已实现省内生育医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国家医疗保障局暂未组织开展关于生育异地就 展开
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3月21日下发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粤医保规〔2022〕4号),我市医保部门配合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已于2022年4月底开通我市省内跨市生育医疗直接结算功能,并于2022年8月初上线省内异地就医生育保险备案功能,已实现省内生育医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国家医疗保障局暂未组织开展关于生育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方面的工作,我市将持续跟进国家局后续的通知要求,及时落实有关工作。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异地就医不能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可以先垫付生育医疗费用后到深圳市各街道的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提交资料申请医保现金报销,如暂时不便返深及无法委托他人代办的,可通过登录深圳市医保局的个人网上服务系(选择在线办理→生育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预审核,阅读提示并按照页面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提交预审核申请。参保人的预审核申请通过后,请按收到的短信指引寄送纸质报销材料。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