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工作人致电咨询人,告知其:已与医院联系,医院表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第五十四条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 展开
2022-07-26 14: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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