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任期评估
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2021年以“近5 年,国内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且在高新技术企业担任主要职务”认定为海外C类人才,并申请了首次奖励补贴。今年8月满第2个任期年度,现因职务变动,需要到深圳新的公司任职,请问是否可以申请第二次奖励补贴?新公司是否要求高新技术企业?新公司任职职务须要和认定时职务一致吗?还是担任主要职务即可...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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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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